2026 年 6 月 9 日,由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、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、法务局及市政署联合主办的「纪念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颁布三十三周年之我与《宪法》和《澳门基本法》演讲比赛」决赛于圣罗萨女子中学中文部圆满举行。本次比赛共有高校组 10 名及中学组 12 名选手晋级决赛。来自澳科大艺术团司仪队,同时也是人文艺术学院大一的陈越同学代表大学参赛;澳科大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、文体发展办公室主任、艺术团总监蒋潇玲,以及通识教育部讲师、艺术团司仪队教练蓝小然担任其指导老师。陈越同学作为第四位登场的选手,凭借扎实的内容、从容的表现脱颖而出,荣获本届比赛季军。

陈越获季军
本次演讲比赛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,鼓励澳门青年分享自身与《宪法》和《澳门基本法》相伴成长的真实故事,讲述两部重要法律对个人、家庭、校园乃至整个社会的深远意义与切身感悟。参赛选手们以声传情、以讲释法,充分发挥演讲的传播力量,引领身边青年深入且准确地认识《宪法》与《澳门基本法》,进一步厚植爱国爱澳情怀,强化青年法治意识与社会责任感。
决赛现场,十名参赛选手依次登台演讲,围绕主题畅谈所思所感。陈越同学带来题为《以两法为盾,守护文化传承》的演讲。作为表演艺术专业的学生,她从校园原创话剧演出经历切入,讲述自己饰演民乐作曲人的故事,通过剧中创作成果被盗、最终在《宪法》与《澳门基本法》的保护下维护自身权益的情节,生动诠释法律对文化创新与传承的守护作用。

比赛现场
演讲中,她结合课堂所学,详细解读《宪法》第四十七条保障文艺创作自由、《澳门基本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等条文,让法律条文变得真切可感。她谈到,在「一国两制」成功实践的澳门,优越的法治环境让艺术创作拥有广阔空间。作为青年艺术爱好者,自己将始终以《宪法》为纲、以《澳门基本法》为据,立足澳门中西文化交融的特色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助力澳门打造以中华文化为主流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。整场演讲情真意切、层次清晰,充分展现出澳科大学子深厚的思考与积极的青年担当。

陈越、蓝小然及后援团合照
赛后,陈越表示,十分感谢大学提供参赛锻炼的平台,亦感谢两位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。自加入艺术团司仪队以来,日常的训练与实践不断磨练了自己的语言表达与舞台应变能力。此次参赛不仅是一场竞技,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学习历程。未来自己也会继续深耕学习,主动传播《宪法》与《澳门基本法》知识,勇于承担新时代青年的使命与责任。